百姓呼声
  编号:20231031214739157

伊滨区对于人才购房补贴(换工作单位转入)的不予办理

网友1225076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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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后来洛阳工作,适逢《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布,经审核材料符合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由于之前在高新工作,高新区只发了第一年补贴,2022年高新区补贴也没发放。2023年因工作原因,到伊滨区新单位上班,咨询伊滨区负责人才补贴政策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发放,也无明确原因和文件政策。只有一句“转入转出人员伊滨区不能发放”,洛阳市有明确规定吗?领取购房补贴3年内不能跨区换工作吗?伊滨区财政为何不予发放补贴,就是因为补贴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吗?所以你就不发了?硕博朋友们,擦亮眼睛,有想法到伊滨就业的还是不要来了,伊滨区的配套、政策、执行力还是和洛龙、涧西这些差的远,明显的不作为。

  回复部门:伊滨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区住建局调查,依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洛建〔2022〕77号)第十六条:“已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细则的政策”,因诉求人已经在其他城市区享受过住房补贴政策,不符合再次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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