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如何延后公积金贷款的审批从而按照认房不认贷新的政策

网友1050232
2023.10.25

我是10.20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按照当时的政策,属于名下无房但是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所以按照二套房上浮10%之后3.575的利率。时隔三个工作日,今天10.25发布最新政策,11.1之后按照认房不认贷的政策,我的这种情况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3.1,目前我的公积金贷款还未批下来,请问如何申请延后审批并使用新政策?因为利率差异较大,请考虑申请人的难处,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
自2023年11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认房不认贷”相关政策。此次调整,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在途业务原则上于11月16日前办结。您可根据自身情况,前往受理的公积金服务网点柜台申请在途业务退回。
自2023年11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认房不认贷”相关政策。此次调整,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在途业务原则上于11月16日前办结。您可根据自身情况,前往受理的公积金服务网点柜台申请在途业务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