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31017224508983

公积金贷款手续咨询

网友1285821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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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原因断交公积金是否可以让单位开具相关补缴证明后正常办理公积金贷款?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管委会〔2020〕3号):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起始日的认定以公积金账户开设之日为准。职工因工作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的,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根据您的具体问题,商转公是指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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