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30913094803919

要求价格行为指南,不是价格报备!

hyggd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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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停车费自主定价涨幅过大和群众投诉较多,规定明确要求通过:价格行为指南形式发布。以此引导停车费规范。而贵部门没按此要求实施,憋了一周,让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到城管局去报备!!这和规定明显不符。一个是主动发布引导,一个事后报备不参与主动管理。

是否属于不作为?

  回复部门:发改委
网友您好:
     2023年8月30日,市城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同时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要求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停车设施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前到城管部门报备停车场相关信息。目前城管部门正在按通告要求开展停车场信息报备工作,下一步我们会根据停车场报备情况开展相应工作。
若有其他问题,可电话沟通,联系电话63933271。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3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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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ggd
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三)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停车服务在一定时期内收费涨幅较大,群众投诉反应较多的,各地要通过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依法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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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51568
发改委避重就轻,实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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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06381
之前停车费3元,现在5元,涨幅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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