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30906171439711

骑二轮电动车需考二轮摩托车驾照,不合理!

网友9039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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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管理的决定》

  (2023年7月7日洛阳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悬挂过渡标识牌的电动两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道路行驶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借非机动车道通行。

二轮电动车和二轮摩托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车型。驾驶方法不一样。生活中很多骑二轮电动摩托㇏车的人不骑二轮摩托车。人大决定要求骑过渡性电动车的人,去考二轮摩托车的驾照。根本不切合实际!应当待国家出台电动摩托车驾照类型后再实施才合理!

  回复部门:公安局
网友您好!电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62令》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详情您可查阅交警官方微信往期内容,感谢您的留言!

5名群众参与
  评论区 最新 最热
无牌无照就开电车
法盲现在这么秀吗?摩托车本就包含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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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82635
既然属于机动车,为什么不能在机动车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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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0965
什么叫过度标识牌?是现在的黄牌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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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路上骑此类车的很多都没有驾照,根据此规定,应属于无照驾驶,应按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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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2818
这条规定很耐人寻味,也很令人费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借非机动车通行”。就是说,此类车应该走机动车道,走非机动车道属于借道行驶,实际上,此类车走机动车道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和快速通道,此类车非常影响机动车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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