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30612111408396

买的粽子发霉变质,该如何维护权益?

网友896533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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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我去凯旋东路烁果多(中州万达西侧)买了几个真空包装的竹筒粽子。6月4日,准备吃早餐时发现一个粽子发霉变质,期间一直按包装要求在阴凉处保存。发现霉变食品后,我拨打12315投诉,等待几天后,12315工作人员回复让我去找店家换一个。这个答复让人非常不满意!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如果食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不符合卫生许可证标准的食品,会受到相关法律处罚。根据2015年10月1号开始实行的食品卫生安全处理规定,消费者如果购买到过期变质的商品,可以采取要求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赔偿,除此之外,还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索要关于所购买商品10倍的赔偿金。12315工作人员的处理很敷衍,店家态度也很敷衍,我们不求多少赔偿,但是希望商家和相关部门能够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不要从源头都如此不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希望相关单位能够用行动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要求。

  回复部门:西工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到现场检查,粽子包装完整在有效期内,被投诉人能提供进货单据及相关检测报告。被投诉人称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漏气,均可到店退换。后被投诉人通过微信退款3.7元,投诉人不再追究。后家属不满,由此投诉,执法人员请双方到所调解,投诉人称不参与调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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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96533
6月13日,市监局工作人员通过63300152电话联系到本人,在电话里为商家售卖食品发霉变质“进行解释”,称买到发霉变质食品是正常情况,建议去换一个就行。这个工作人员的答复让人震惊,仿佛中国没有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条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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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96533
如果你是市监局工作人员,请直接通过官方账号回复我。如果你是商家,这个事情我会一直追究下去,就凭这种自始至终觉得没有歉意的做法!!
网友1333720
5月27拿走的粽子6月4号发现粽子发霉,中间着8天?还有就是你联系店家,店家没有追究你已经拿走了八天了,第一时间同意给你更换,你不同意要求把这个粽子钱退了,也第一时间把钱转给你了,请问店家敷衍你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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