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民生牟利,建议规范物业充电桩恢复正常电价

曹先生
2023.05.28

大家回家都是业主,最近洛阳又弄了个物业管理规范意见,希望不要只是走走形式而已……
国家不让飞线充电,作为物业本应为业主提供充电的地方,大家交了物业费,理应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现在呢?动不动小区充电桩一块钱充 4-5 个小时,变成了物业和充电桩方赚取业主利益的产业链,为什么飞线充电屡禁不止?如果电价和在家一样谁会飞线充电?这个东西和小区饮水机不一样,我觉得不划算大不了我不喝,这个可以吗?自己充电不让,然后必须花高价电充电,这关乎到每一家的老百姓吧

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照《关于印发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发改【2021】4号)文件规定,充电桩收费由电费、服务费两项费用组成。按照价格管理政策,电费执行河南省发改委目录电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对于您反映的“物业本应为业主提供充电的地方,大家交了物业费,理应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等问题,您也可以向物业主管等部门反映。如果发现在价格执行过程中,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可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主体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2023年5月31日
按照《关于印发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发改【2021】4号)文件规定,充电桩收费由电费、服务费两项费用组成。按照价格管理政策,电费执行河南省发改委目录电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对于您反映的“物业本应为业主提供充电的地方,大家交了物业费,理应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等问题,您也可以向物业主管等部门反映。如果发现在价格执行过程中,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可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主体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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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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