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30524145731307

二次加压电费分摊给业主是否合法?

大圣

2023.05.24
6

(征求意见发到指定邮箱不如在百姓呼声公开、透明看看百姓诉求反馈)

在征求意见第10条二次加压电费均摊业主,这条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上述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供水供电收费应向最终用户收费,二次供水供电设施设备运营维护由供水供电企业负责。现行供水供电收费模式,供水供电企业并没有向最终用户即业主收费,而是直接向物业企业收费,再由物业企业向业主分摊,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

关键是第11条意思表达是否有违业主才是小区主人才是决策者的立法精神,你想委托谁就委托谁啊?现实中,很多业主权益的实现,履行先行抗辩权,物业公司往往把水电捆绑,有的小区出现过进个小区都和物业费挂钩,第十一条必须完善,突出业主和业主大会的主权,所以,是否要委托或接受委托得经和业主商议,否则,也违反法律规定

分摊水费加压是几层以上用户?分摊二次加压电费老旧小区没有安装电梯的也分摊?一楼二楼也分摊?不公平吧?

请把此贴转到主管此办法的部门,谢谢

提醒:拒绝电话告知,请在此书面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书面答复

  回复部门:发改委
网友你好:
向物业交纳的二次加压费用,是指由物业公司提供的供水服务中产生的费用。这与供水等企业应当向用户收取条款并不矛盾。另外,物业公司提供的二次加压服务,并非来自供水企业委托。如供水是从底层抽取至顶部再向下供应,则一二层也需要分摊。

6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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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
案例指明,你这已经不合法啦啊! 法无明示即禁止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普通法依据特别法 百姓不容易,望依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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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47310
问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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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1
牵扯整个洛阳老百姓,望政府部门听从老百姓意见和建议,依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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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
(接续2) (二)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建设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自愿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施工建设的,除正常建设安装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户,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收取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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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
(接续) 《通知》规定的重点: (一)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不得转嫁企业和用户。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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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
有人告诉我:你们是多层,不牵扯这! 但弱弱问一下(不回答也行,不想继续深入啦,反正,俺们是多层):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家能源局2022年7月出台的《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新办法规定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此外,建成运行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按规定移交给自来水公司直接管理维护。转接后,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管理维护费用不得另行向业主或用户收取。(字数限制,请衔接评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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