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30518132424585

洛阳格致学校教官翻随意学生物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国邦法律丁主任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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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格致学校教官多次借着查违禁品为由,在宿舍,班级内翻学生行李箱,柜子,桌兜,书包,不管学校的初衷如何,这样做是不合适的,且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望教育局对于洛阳格致学校教官严肃审查

  回复部门:教育局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学校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做如下答复:为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习,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教官在排查违禁品活动前提前告知年级组长、班主任,且保证班主任和学生在场的情况下排查违禁品,不存在随意翻学生物品。

2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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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78034
我们学校在同学家长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我们晚自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了我的行李箱,既使我的行李箱有转换头也应在我们同学知道的情况下同意打开行李箱的受权下打开,主任美名其曰突击检查,不顾及别人密私打开行李箱这与监狱有什么区别在学校没有一点隐私和监狱开放式一眼望到头的劳房有何区别,教育部一点作用都没有主任带头范法,既使我不应该带转换头在我知情在我面前打开我没话说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可以主任这种做法还有法律可言吗?还是教育部莫认了,允许的,还是以那条法律规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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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78034
我的差评是对教育部的回复
网友1386652
不如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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