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占用专用车道违法处理申诉

xiran
2023.02.15

本人于2023年2月15日接到短信提示,在2月9日早8时许,在九都路与黄河路交叉口由东往西行驶过程中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想咨询一下,本人从王城大道九都路口下快速路后借道公交专用道右拐至黄河路,未长期占用公交车道且非直行,是什么依据判定车辆属于违法占用专用车道?
通过12123申诉,提供右转截图三张,申诉结果提示证据不足,可到违法采集机关窗口书面核实。请问提供借道右转截图三张,提示证据不足,请问是需要何种类型或者何种样式的证据?另外违法采集机关是哪个部门机关,是否能提供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描述问题,公交专用道不可占用行使(目前我市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间为:07:00-09:00,18:00-20:00),但是可以短暂借用穿行。判断借用而不是占用的标准为:一是正确使用转向灯;二是车身在公交专用道内基本是斜插状态;三是借用的时间较短。对于您所描述问题中的“违法采集机关”,建议您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对此条违法信息进行查询,如有异议再到查询出的“违法采集机关”窗口进行书面核实。感谢您的关注。



网友202365

网友4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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