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30206223656685

请洛阳生态环境局确认一下哪个回复更权威?

zhang67634766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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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8条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政府回复本人该公司已在2020年3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按照新法律规定,该公司应当依法安装工业噪声的自行监测设备却未安装,请政府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要求该企业保存自行监测的原始监测记录,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我是信哪个?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网友:
您好!您对我们的回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检测和科技标准科咨询。电话:63513013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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