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21109103029373

物业公司加收电费服务费

网友967447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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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们查询一下以下几个文件再进行回复: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3、《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

4、《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回复部门:洛龙区
网友您好:
1、电费每度收取0.585元的问题。根据洛阳市2022年电费收费标准,阶梯用电标准为2160千瓦时及以下,电费为0.56元,2160~3120千瓦时,电费为0.61元,超过3120千瓦时,电费为0.86元。物业公司向国家电网交费是按规定阶梯用电标准,元华国际小区为电转供红色物业小区,为打造红色服务,回馈业主,取平均以下值按照0.585/度收取充电桩电费。
2、收取服务费0.215元的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对在个人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的,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报装费、增容费、涉电安全费等与用电有关的费用;对“合表”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涉电费用”。元华国际小区是非直供电小区,属于称为“合表”居民区。虽然目前小区安装充电桩数量还相对较少,但对于小区充电桩用户的服务和安全用电仍旧不能松懈,物业需要配备专门的工程工作人员对业主使用充电桩线路进行配电房检修检查,整体线路日常检修、检查、充卡等一系列实质性服务,每度电收取0.215元服务费用尚不足以弥补公司开支。随着充电桩用户基数的增加,将来的服务费用也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3、关于3500元预装费合法性的问题。此3500元并非预装费用,此费用是购买材料(国标4-6平方电线、穿线管、接口、空开、插卡式电表、电箱等其他配件)和工人工时费,制卡费(充电卡),并未违规收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洛龙区开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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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67447
1、你们这个回复是物业公司给你们的吧? 2、合表电价只有0.568,你们可以去咨询发改委 3、我说的其他几个文件里明确规定任何单位转供电不得加收服务类等其他费用 4、好好看看文件 5、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给我明确答复他们就是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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