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20321161655745

蓝泊湾物业一刀切,完全不顾个别不便人群

网友1081697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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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答的跟我问的完全不是一个问题,我们理解你们的工作你们理解残疾人的困难吗?小区有没有残疾人通道自己不清楚吗?是我们同意不同意的问题吗?你们的要求一点都不为残疾人着想!

  回复部门:高新区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蓝泊湾小区及附属配套设施地下车库于2013年工程竣工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小区原有规划设计的是人车分流,地下车库现有车位都是业主所买的私家车位。根据小区的原有设计,园区的道路是环形设计,道路净宽3.3米,拐弯处3.5米,小区道路用于日常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出入畅通,《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及在原有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在小区内设定非机动充电三轮车停车位以及安装充电桩,根据《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小区各个单元门口设计的都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如果行动不便社区会督促物业公司提供帮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瀛洲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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