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20209215048939

宝石花物业在未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前提下,自行提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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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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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阳市洛龙区红旗社区一区(该小区是1998年的老旧小区)的业主,宝石花物业在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未征得广大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接管该小区物业管理,同时单方面将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提高至1元/月/平米(这一标准远高于周边同类型小区,如世纪华景多层小区0.5元/月/平米)。

宝石花物业洛阳分公司注册于2018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0元人民币,而高价物业费就是从2019年开始收取,确定不是来单纯收钱的?

业主不同意物业收费标准,物业就以不发放门禁卡等多种形式限制业主自由出入小区。

广大业主多次向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房保障局等多部门反馈,总是得不到有效解决,难道真的就管不了这个黑恶物业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网友您好:
经了解,小区并没有限制业主的出行,只是没有交物业费用的业主,进出小区要登记。该小区原为部级企业中油一建的单位小区,一直由企业矿区服务部管理服务。2019年因国家“三供一业”改革政策的推进,该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社会化模式。由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管理,该物业公司是由中油一建控股的国有物业公司,注册地在西安,也已在洛阳市相关部门做过正规备案。其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和中国石油一建办字【2019】281号关于修订《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收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执行的。其中文件的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油斯派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收费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了职工家属区住宅执行1.2元/㎡·月标准。在企业移交到社会化时,中油一建要求宝石花物业在收取物业费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了优惠即小区多层按照1.0元/㎡·月标准收取。建议具体情况可向中油一建公司咨询反映,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关林办

5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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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购买的是商品房,该交的税费一分钱没少缴纳,凭啥还要他们(中油斯派克)代替我们签订物业协议?我们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什么不征我们求业主的同意? 2.为什么迄今为止,既然是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协议》或者说《物业合同》在哪里,为什么不跟业主签订,甚至连公示都不敢公示? 3.所谓的宝石花与中油斯派克签订的物业接管协议是2019年9月11日签订的,为什么要从2019年1月就开始执行这个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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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60502
.我们购买的是商品房,该交的税费一分钱没少缴纳,凭啥还要他们(中油斯派克)代替我们签订物业协议?我们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什么不征我们求业主的同意? 2.为什么迄今为止,既然是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协议》或者说《物业合同》在哪里,为什么不跟业主签订,甚至连公示都不敢公示? 3.所谓的宝石花与中油斯派克签订的物业接管协议是2019年9月11日签订的,为什么要从2019年1月就开始执行这个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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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能巴豆呀
九解释一下为啥没有物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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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81380
因为你买的是企业的房改房,就这么简单,可以向所属企业房管部门咨询一下你理解的商品房和企业房改房的区别,可能你心里就会舒服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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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81380
中油一建的房改房和社会的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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