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龙门石窟景区周边废品收购站问题咨询

网友898459
2021.05.26

关于西草店社区废品收购站问题,以下问题管委会工作人员回复说短时间无法处理此事,等一段时间再回复,可现在已经等了4个多月了,此事无人问津,再次请问还需要多长时间能给回复?请问龙门园区管委会:1.本人举报的问题是否了解清楚,收购站是否是建在杨某某自己‘’家‘’里?2.杨某某非本社区居民,何来自己家里。3.所谓杨某某自己的家,实际是没有任何手续,在本社区农耕地上私搭乱建的近200平米的楼房住宅,请问是谁给的他建房的权利。4.本人在国务院督查平台咨询过关于农耕地上搭建住宅问题,如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个人私搭乱建住宅肯定是属于违建,请问龙门园区管委会是怎么认定此问题?

网友您好,2013年该废品收购站经营者杨某某(非本社区居民)在其所租西草店社区居民王某某土地上建房2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废品收购。经土地部门查询,该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