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绿林溪宸院通宵“施工”扰民

网友581612
2021.05.15

位于洛阳市瀍河区启明西路22号常绿林溪宸院建筑工地,近一段时间天天晚上通宵施工扰民,本人拨打贵局环保举报热线,瀍河区环保分局同志给本人回复说该工地夜晚施工不属于贵局管理范围内,建议向住建局及公安局举报。请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夜晚二十二时至晨时六时严禁建筑施工不在贵局的管理范围吗?请贵局对于“施工”一词的定义是什么?小老百姓文化程度低,请贵局给小百姓扫扫盲。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是瀍河区启明西路22号常绿林溪辰院建筑工地,近一段时间天天晚上挖掘机挖土、清运土方作业,夜间执法人员接信访件后到现场查看是挖掘机挖土、清运土方作业产生噪声扰民,现场告知工地负责人停止挖土施工。
根据《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瀍政办【2013】32号),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的管理和整治,由区城管局负责。环保局负责建筑企业特殊工艺夜间需要连续浇铸混凝土施工审批,未经审批禁止夜间施工。
另外,2020年11月11日,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洛编办【2020】130号)规定:“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局承担。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瀍政办【2013】32号),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的管理和整治,由区城管局负责。环保局负责建筑企业特殊工艺夜间需要连续浇铸混凝土施工审批,未经审批禁止夜间施工。
另外,2020年11月11日,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洛编办【2020】130号)规定:“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局承担。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