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00618185945131

私立学校学生补助问题

奋斗2024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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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某些私立学校国家给予每个学生一定的补助,请问补助标准和对象是如何划定?

  回复部门:教育局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资助:
学前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学前教育的3—6岁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发放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对寄宿学生按照每年每个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生按照每年每个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已经享受免费营养餐的学生除外),发放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阶段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民办学校按同等性质公办学校标准免除),并对一、二年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由当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二、对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资助
学前教育阶段对我市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学前教育的3—6岁儿童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阶段对贫困家庭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对寄宿学生按照每年每个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生按照每年每个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普通高中阶段免除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贫困家庭学生学费(民办学校按同等性质公办学校标准免除),并对一、二年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由当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特别说明: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对象及认定办法由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洛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的《洛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予以认定。
洛阳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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