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00319123613956

二手房交易中维修基金发票丢失如何重新补办

网友495981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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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东的维修基金发票丢失了,想问一下如何重新补办?如果后续生活中需要使用维修基金,但是没有发票的情况,如何处理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按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按照上述规定,我中心为简化过户流程,报请主管部门在《房产买卖合同》上增加“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出卖人同意将已交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条款”。业主在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时,不需要再填写《维修资金过户申请表》,可凭《房产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业主维修资金票进行办理,中心在“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将原业主维修资金过户给受让方。

已办理房产证维修基金票据丢失,业主不需补票,维修资金信息已全部录入系统,后期使用、过户可直接在系统中操作。

我中心已与诉求人联系,告知相关政策及解决办法,诉求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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