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井南路、银川路,应取消停车位

kldsz
2018.08.15

停车办:
浅井南路贯通后,已经成为交通要道,早晚流量都很大,只有双四车道,而且机动车非机不分离,现在还画了一些停车位(主要是靠近九都路交叉口的停车位),增加了自行车电动车的风险,降低通行效率。建议取消浅井南路停车位(主要是靠近九都路交叉口的停车位)
类似的,
银川路流量大,分担南昌路大量车流人流,只有双四车道还设立占道停车不科学。
停车位应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设立,而如今银川路本末倒置,道路通行的功能都满足不了,还用来占道停车,本末倒置!

网友您好:
根据新修订《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道路车位取消需经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建议先向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根据新修订《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道路车位取消需经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建议先向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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