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疏堵结合视实情解决停车难严重问题的建议

网友6849

停车难已成我市重大的民生和社会问题。对此,经过调查和认真仔细考虑,特建议如下:
一、汽车增长和停车现状: 据悉,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现有机动车已多达120万辆,但按市交管部门认定的合法停车位,大约还不足1/3。可见,缺口之大,根本满足不了需要。所以,留意观察一下,就经常可以知道,目前洛阳市内到处都有”违法”停车情况,每天停在路边或道牙以上等”非法”位置的,起码有数万辆以上。而作为车主,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再者,既然国家允许买车,而且还按规纳税,如果不能停车,显然是不公正的,既有侵犯百姓合法权益之嫌,还不利于民生和社会和谐,民众反映强烈! 但作为交管、城管部门,因法不择众,而对此感到头疼。不处理吧,是失职,处理吧,又实难有所作为,只是当反应强烈或有闲暇可顾及时,就贴个罚单。这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又缺乏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好像只是”偷萝卜拔脚”,同样是”违法”,有的罚,有的则不罚,显然也不公正。因此,本人建议:
二、对策: 1、兼顾车辆和行人通行,大幅增加合法停车位。凡是路较宽尤其是辅道、车人流较少,以及道牙上部面积较大、不大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地方,都应规划停车位,使停车合法化。可根据位置宽窄,纵向或横向有序排列。人车流密集地方,可多些,其他地方,少些。这样既可大大缓解停车难问题,又不大影响通行,也不杂乱无章,显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出台法规和政策,要求新旧小区或单位,必须按需配套停车位,不达标,要有措施约束和惩处。
3、也可采取台湾共享停车位的办法,提高车位利用率。
4、当停车位可满足需要时,而发现仍乱停车的,要重罚。
5、科学调控。如果确实已无法停车了,那就要限购了。
坚信,这样的话,停车难问题一定可以解决。

首先感谢您的宝贵建议,随着机动车的迅猛增加,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也日益明显,给城市管理部门带来新的考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规定,按照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策略,道路原则是为了保障车辆通行,道路上车位原则上作为其他停车位的补充而设置,需由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因配建停车位涉及多家单位和部门,我办也会积极向其他单位反映,我办近几年也在努力研究利用科学手段及建设立体停车库等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但因涉及诸多问题正在一一协调解决,相信经过努力会逐步实现,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