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阳隆成欺诈商户 请政府做主

网友
2015.09.18

本人与2014年2月25号与隆达地产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期三年,由于隆达地产始终没有建成,一直推迟入住时间,2014年六月初通知2014年6月30日前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我办理营业执照后被告知不能入住,入住时间待定,一直到2015年9月17日晚上从那路过,发现自己当初租赁的房子已被占用,2015年9月18日上午到售房部询问情况,被告知房子已收回,之前签订的合同无效,本人没有收到任何解除合同通知,之前缉拿的装修保金和租金合计共11625元隆达地产不承认,推脱说之前是有代理公司代办,他们不知道也不承认此事,代理公司不知去向,代理公司为香港酉龙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上盖的章为洛阳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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