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140306113135360

我在一汽大众4S店购买一辆新捷达 出现自燃

网友

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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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豫CT6192在2013年12月6日在一汽大众4S店购买一辆新款捷达,车价86800,入户15000,改气5480,总计107280。2014年1月27日凌晨两点左右在牡丹桥下汽车发生火灾,车辆已完全报废,经洛阳市消防队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鉴定中心技术鉴定报告等证据证实,起火原因系该车辆前引擎盖内电瓶附近电气线路故障引起车辆属自燃,火灾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至今未得到4S店任何说法,全家生活已陷入困境,希望有关部门或好心人帮忙!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交办的群众诉求后,瀍河工商分局北窑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诉求人了解情况。经了解,诉求人于2013年12月6日,在洛阳一汽大众4S店购买一辆捷达车,作为出租车使用,之后又自行改装了燃气。2014年1月27日该车发生自燃,自燃原因经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为:“引擎盖内电瓶附近电气线路故障引起车辆自燃,”一个多月来诉求人多方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根据了解的情况表明,诉求人所购车辆用途为营运性质,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调整范畴之内,此诉求事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工作人员已告知诉求人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诉求人对此表示认可。
经我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申诉人称情况属实,其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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