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30日接到自称“洛阳电视台《童话梦想家》栏目组”的电话,邀请我家孩子参加节目录制,并声称“电视台官方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10月31日按对方要求到洛阳电视台面试,面试后诱导消费被要求一次性缴纳5800元“拍摄制作费”,且只能开收据、拒绝提供正规发票。该活动系栎桦传媒冒用电视台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已构成消费欺诈。更恶劣的是,当我提出退款时,对方竟以“合同已生效”为由强行收取15%违约金,拒不全额退款。孩子因此事受到极大心理影响,我们全家也陷入维权困境。据此,我郑重投诉:1. 栎桦传媒伪造洛阳电视台名义诱导学生及家长、拍摄,涉嫌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2. 收费拒开发票,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3. 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收取15%违约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4. 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冒用电视台名义,全额退还我所交费用,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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