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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警大队八大队在处理事故中偏袒另一方!在事实不明确就扣押驾驶证、行驶证、车钥匙!在调解中多次以调解不了就要罚款、扣分、扣车等手段来恐吓我! 不接受对方提出的无礼要求就要扣车、罚款、扣分甚至拘留!逼迫我接收对方无理的要求!对方十万级的车辆后杠一个角刮蹭提出四千元赔偿!由于我方是小货车营运车辆,耽误不起,只能妥协!事故处理完毕后放车时又告知我车被送到了停车场,需要缴纳300元拖车费用!事先并未告知我!并且是只暂时扣押了我的车辆,对方车辆并未扣押!我不知道这个费用是否合理!据我所知,媒体多次报道过类似情况,类似的停车费、拖车费不合理!并且事先没有告知!
扣押 车辆 对方 扣车 告知 扣分 拖车 洛阳市 调解 罚款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8-18 10:29:43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辖区大队负责此事故民警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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