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人在道路的横杆以外站立等待,还没有正常通行,很明显行人是在避让正常通行的车辆,我没有和行人抢道通行,却被罚款50元扣3分
2,此处按装的电子抓拍摄像头,设置地点无明显,清晰的警示标志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7-18 15:33:20
网友您好: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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