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自来水家属楼下装修,在居民楼下无视国家法规 投诉长达半年未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规定,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如中午12点到下午2点·晚上6点到次日早上8点)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命令禁止的条款为什么政府主管部门半年多了还解决不了?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3-15 17:22: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建局调查反馈如下:经核实,1、已向施工方告知施工时间,禁止在(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21时至次日7时30分)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并要求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夜间施工扰民,处200-500元罚款。公共建筑需遵守环保部门噪音排放标准,特殊工艺需备案公示。3、住建局后续将加强监管,感谢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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