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豫CB6F51 停放在我公司工地内部,2024年11月19日上午11点25分,来电说是派出所的,以占用消防通道的缘由要求我挪车,本人告知他我不在附近,直接一句那就拖车就把电话挂了,态度十分强硬,未说明其是哪个派出所,也未提供警号。中午12点29分,经同事告知,已强行将本人车辆脱走,现场民警警号为:117671、116550、118179、119162。后我本人号码拨打110报警,由郑州路派出所民警接警与我联系,经郑州路派出所民警协助调查,才得知是工农派出所将我车辆拖走。
本人对工农派出所执法情况提出质疑:
1.事件发生位置处于洛阳市涧西区蓬莱路与武汉路交叉口,经了解,是由郑州路派出所负责辖区,工农派出所离这个位置十多公里,为什么他们能跑过来出警?
2.事件发生项目是涧西区卫健委负责的涧西区工农乡卫生院项目,卫健委与工农派出所是否提前联系好私自进行出警,希望核实有没有履行正确出警程序,希望核实是否存在串通一气欺压群众的现象;
3.现场同事反应不清楚出警民警归属哪个派出所,希望核实出警时是否告知;
4.派出所民警是否能够对我公司工地临时道路进行定义为消防通道,我车辆停放在我自己公司工地范围内,民警是否能够直接安排拖车进行车辆拖离?上午11点25分通知我挪车,12点29分车子已经被拖走,是否是有预谋的提前联系好拖车?
我对工农派出所2024年11月19日上午11点-13点之间出警的案件提出严重质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回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1-20 16:36:52
网友您好:你你反应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接群众报警称有车辆停放在工地门口,堵塞消防通道,辖区民警依法依规出警,现场联系您驶离无果,遂依法拖离车辆。如您仍有疑问可到工农派出所具体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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