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香山路长兴街交叉口向西200米的一杆秤大药房,自开业以来一直使用高频喇叭反复噪音扰民,喇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日打折、送鸡蛋、膏药免费试贴”等内容,早上9点开始,到晚上9点依然再不停播放,并且喇叭不间断反复播放,家内老人不堪其扰,有时声音非常之大,有时声音频段很高,直接把喇叭放在店外,穿透力极强,关窗依然清晰可听见。曾多次致电告知药店违反规定,商家态度恶劣,直接挂电话或不承认在店内工作。报警后安静1-2天后,对方依旧我行我素。2022年6月5日实行的新噪音法规定,使用高声喇叭或其他方式持续反复进行广告宣传,违反规定责令改正,处5 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并且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是禁止宣传的,商家在所谓的会员日多次违反相关规定,违规使用喇叭,电话沟通态度恶劣,拒不承认噪音扰民行为(我已进行相关录音),希望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请其停止噪音扰民和广告违规宣传行为!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执法人员到现场,已告知该店店主降低喇叭音量,晚上9点前关闭喇叭,避免扰民。后期我单位执法人员会加强对此处巡查力度。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关于宣传免费治疗等夸大疗效行为请转相关职能部门核实。 城管局
此时此刻店家依然在高声用喇叭对着居民家播放宣传广告,明明有店内的音响不用,非要用高频喇叭对着居民家播放,关窗都清晰可听,请问你们是怎么告知商家的呢?能否让商家把喇叭收回店内,使用店内音响播放?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1-10 16:50:14
网友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8日17时到达现场,已再次通知店主,不能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音扰民,发现将暂扣相应设备并进行处罚。后期我单位执法人员会加强对此处监督巡查,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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