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山大道与木棉路交叉口,由北向南方向,左转灯与路口标线不符,已经好长时间了,请予以纠正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1-06 10:41:52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洛政【2021】22号)要求的市级和区级管理事权责任划分标准,红线宽度50米(不含)以下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卡口、箱变、供电等)管理事权为各区政府,相关问题建议您向区政府反映。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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