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变民宿是否也需要合法,如不合法有关部门是否应当介入,根据民法典第279条,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此外,更改房屋用途需像规划主管部门,土地主管部门,房管局,工商局等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民宿对小区其他业主的居住环境生活质量都有,安全都有一定影响。再未经过小区业主同意,是否合法化(存疑)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是否应当尽快介入处理,还业主一个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咨询相关管理单位,开办民宿业主需办理营业执照并得到相关利害业主同意,物业及时报备社区办事处,并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因房屋属于业主个人所有,已要求物业公司督促相关业主按照流程办理手续,并维护居民区秩序,严格做好把控及登记,避免扰民情况发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也就是目前没有合法合规化,那是否没有合规前能正常营业呢,物业反馈,业主交给公司了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1-01 08:53: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就该处民宿办证事宜,市场监管所对此处进行检查,一直未联系上相关业主,已通知物业联系业主后,来市场监管所所处理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