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槐新南路与堤顶路交叉口向西500米南面洛河河堤湿地公园广场早上5:40-7点,下午2:30-5:00甩鞭子、抽陀螺噪音严重扰民。上次投诉相关部门回复已沟通劝说,截止10月9日噪音依旧存在,噪音扰民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生活。 公园广场本来是放松心情、修身养性的公共场所,但甩鞭人的存在,不仅影响到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及人身安全,也违背了政府建造公园广场提倡全民健身的初衷。广场不是给甩鞭子、抽陀螺建立的,周边的市民从旁边走过都的远远的躲开。 在社会活动中,享受正当的公民权利应该有个底线,这个底线便是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甩鞭人的初衷是为了丰富生活、强身健体,这没有错,但占用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给周边市民造成噪音污染及安全隐患,就是以少数人的利益影响多数人的利益,这是不合理的行为,必须予以禁止。不能因为年龄成为甩鞭子、抽陀螺噪音扰民团伙违法违纪的挡箭牌。 看看上次回复内容,今天再次恳请相关执法部门不要在敷衍了事了。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伊洛派出所会加大对该区域的巡逻防控,努力降低噪音,另加大对广场上活动群众的提醒,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经查,请问伊洛派出所什么时间段对该区域巡逻防控了,每天噪音不断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你们职能部门一句“经查”,知道这句话代表的是什么吗?这样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回复就是应付差事。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10-21 09:06:0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关于您反映的噪音问题,河南水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地树立“禁止甩响鞭”标牌,公安局民警也与甩鞭子老年人进行协商,该老年人表示早晨时间段会停止到此地甩鞭子。同时,公安局已积极与伊洛街道对接,该街道办每早安排工作人员到此区域巡逻,发现甩鞭子者立即劝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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