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从国有土地证原地主张某那里购买该土地使用权,当时没变更过户,录的有签合同视频。现在手里有国有土地证原件,有转让协议。现在准备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原地主已去世,子女联系不到,请问怎么变更土地使用权证。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10-16 17:50:12
尊敬的网友:
你好!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国有划拨土地转让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转让。国有出让土地转让需按照出让合同达到总投资额25%以上,缴纳相关税费后,方可转让。转让行为应当买卖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转移登记,单方无法申请。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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