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新新路与商都路交叉口东南公共区域,有人设立停车场,目前停车场已经开始使用,这个停车场是政府设立的还是个人私自设立的?如果有相关手续,请出示相关手续!这个停车场装上停车栏后,迟迟没有公示相关的施工手续,以及占道经营停车场的手续!为什么公共区域能私自设立停车场?停车场的设立使周围居民生活非常的不便!影响市容市貌!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葫芦岛停车场已在城管局进行备案,由社会资本方建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洛阳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如果合法,请拿出来合法的依据并且进行有效公示。如果不合法,请安排相关单位予以拆除。这个停车场设立至今已经有半个月时间,中间没有任何具有相关法律依据的文件公示。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10-10 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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