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菏泽路军安小区收取暖气改造费不合理,2011年我在开发商那里买的房子付了暖气初装费。现在说是暖气管道老化需要改造,让我们付改造费每平方68.25元,这样算下来,我们买的房子付了一笔暖气初装费,现在又让我们付暖气改造费,短短14年两笔费用,我觉得很不合理 ,希望有关各方部门给出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4-10-10 18:55:25
网友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办发〔2022〕22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6 号文件精神,城镇老旧小区暖气改造(含计量装置更新)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为了尽快解决我市“转供暖”小区的供暖问题,市中心城区非单位自建供暖小区“转改直”经费按照“热用户出资+市财政补贴+区财政补贴+供热企业承担”予以保障。为鼓励“应改尽改”和“早改早受益”,移交改造越早享受的优惠政策越多,2022 年 12月 31 日前移交的居民只需承担 60%费用,若推迟至 2023 年、2024 年移交的,居民承担费用将会有所提高,分别为 65%、70%的比例。单位自建“转供暖”小区,由各单位自行筹措资金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居民户内所有采暖设施设备,包括管道、暖气片、地暖等取暖设施设备,如需更换,费用由用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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