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9-30 15:53:11
网友您好: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原充电桩系批发中心物业安装,现因原物业合同到期,导致一些设施设备拆移,待确定新的物业进场后会重新考虑规划,如果有充电需求可暂时到展览路北侧公共充电桩。
翠云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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