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8-23 18:32: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置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以违约金抵扣物业费,部分业主抵扣十几年甚至三十年物业费,因此小区业主自入住以来就未交过物业费,原物业无力维持,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无人清运、公共设施损坏严重,各项基础设施无法正常维护,近些年业主怨声载道,投诉不断。2022年11月,部分小区业主到上宅所属汉关街道后峪社区提出申请,要求成立物管会,引进新的物业公司服务上宅小区业主。后峪社区在接到业主申请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成立物管会的相关事宜。2023年3月,在县、镇行业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成立物管会的程序,成立了上宅小区首届物管会,并随后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于2023年4月正式进驻上宅小区。新物业入驻后,为小区整理环境卫生、更换基础设施,从2023年7月开始收取物业费,但小区部分业主长期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已经无法继续运行,因此撤离小区。该小区物业收取垃圾清运费是50元/年,但小区部分业主不缴纳垃圾清运费,导致垃圾清运费目前已经用完,前几个月都是物业垫钱进行垃圾清运,现在物业撤离,无人缴费,市政将垃圾清运服务停止。小区物业撤离后续问题,社区目前正在协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