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职业高中女职工产假只给休息三个月,不符合河南省六个月的规定,而且新规定孩子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十天育儿假还不给休息。完全就是领导层说了算,根本不为一线教师考虑,持续多年仍我行我素,监管缺失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8-21 18:29:3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教体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按自然日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我校女教工较多,请产假女教工也较多,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和产假假期的延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学校综合考虑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和抚养幼儿的前提下,保障哺乳期女教工充分休息的权利,并给予一定的照顾,具体如下:新生儿一周岁以内,履行正常工作职责外,哺乳期可以免签到签退一年(以孩子出生证明上的日期为准)。在以后工作中,学校会更加重视并不断完善女教工产假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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