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新安县南李镇石渠村支书强霸我的财产

    尊敬的领导:

    本人郭洪军,实名举报新安县南李镇石渠村支书陈某,诱骗我在2023年12月份投资运营位于石渠村的蔬菜大棚基地,各项条款前期约定清楚明了,有录音为证,运营3个月后,在5月25日他私自带工人去我棚内剪我的红薯苗,遭到我的合伙人的训斥,5月27日带着陈某朝和陈某民两个村委人员,把我的客户撵走,又鼓动工人给我要工资,后又把我的住所大门加锁,我本着协商解决的态度寻求南李镇政府的帮助,但是2个月已经过去了,没有任何结果。陈来活一直阻挠我对所种农作物进行管理,造成50多亩红薯成了荒地,我的生活都不能正常维持。我不知道咱政府的哪个部门能处理,给我们这些投资创业者一个安稳的营商环境。

    网友1051237 2024-07-31 评论0 浏览1578 编号 20240731142821165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8-02 11:08: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南李村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一、2024年2月上旬,石渠村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投资开发商郭洪军口头协商,将石渠村的14个果蔬大棚交由郭洪军用于培育红薯苗;同时,双方约定将大棚以北13亩地交由郭洪军用于红薯苗培育;双方约定,红薯苗归郭洪军所有,用于生发红薯苗的红薯归石渠村所有。不存在石渠村村支书霸占其三十亩红薯的问题。二、双方约定郭洪军用该14个果蔬大棚及13亩地培育红薯苗并向村委按一年1000元标准交付租金,并承担大棚运营所需的水电费。由于郭洪军个人原因,一直没有向村交付租金及电费,其在经营期间因未向供电部门缴纳,所用的电费均由村里垫付,不存在霸占生产资料问题。三、郭洪军在租地期间又租赁群众房屋用于个人生活,由于郭洪军没有付房租和水电费,为了督促其交房租才将门锁上。已督促村两委开锁并归还郭洪军个人物品。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已和您沟通,因涉及经济纠纷,建议您走法律程序解决。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