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非机动车收费合理么?规定位置收可以,不规定的位置也要收,收费老太太是这工作人员吗,也没有工作证,也不划分收费区域,一切都是她说的算,请问谁给她的权利,谁是她的保护伞,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一下,此问题我讲还要上上面反应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7-30 15:20: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与诉求人联系并解释了相关问题,指出此处不是城管部门收费,而是有报备的停车服务公司收费。已联系负责人,督促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升服务意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