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兴隆寨b座户主,于2015年与兴隆寨村委签的买卖房屋合同,购买公寓一套。签订购买合同后,同时签订租借协议,协议约定该套公寓以公租房形式交由涧西区住建局出租,期限为五年,五年后(2020年)房屋交还。
五年租借协议到期后,相关部门回复是统一调配,陆续退房交还房屋,租借中的房屋仍以市场价格给付房东租金。自2023年2月份起至今,已拖欠一年零五个月房屋租金未给付。由于急需住房,作为房主,今年本人及家属多次去涧西区住房保障部咨询房产归还事项,并与市住建局反映,后住建局将此情况下发到涧西区住房住房保障部,我们又与该部门多次电话沟通,该部门负责同志一直以有自己的工作安排为由,搪塞推脱,推诿扯皮,不作为,只是让我们回去遥遥无期的等待。
经本人了解,此租户为2016年申请的公租房,如今已经住了8年,并没有继续签约,同时公租房在住满五年之后需要继续提交申请,该租户并未按照流程进行新一轮的申请。我将该情况反映至涧西区住房保障部,并明确提出自己诉求:所拖欠的房租可以在资金批复后给付;如今急需用房,租客签订协议已到期,我们需要收回房子。该部门仍以有自己工作安排、房客仍在居住等为由,没有办法解决,他们没有能力去处理此件事。让我们有能力了自己去解决。
现如今,作为房主,房子在出租中不仅收不到房租,房子租借协议已经超期四年的情况下,连收回房屋使用权的权利都被剥夺。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重视,帮助解决我们的合理诉求,谢谢。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7-25 08:45: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区住房保障中心安排相关科室进行处理。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已与您沟通并说明情况。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