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友在2024年6月14日提出的<宜阳县人民医院产假问题>,宜阳卫健委表示即日起宜阳县人民医院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执行(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我想咨询下那宜阳县中医院产假相关规定是否也应该按照此条例执行?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中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8月1日起,根据国家相关制度,执行产假政策,在医院原有假期的基础上增加三个月,保证产妇合法权益。 宜阳县卫健委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7-15 08:42:41
网友您好:
医院将及时修订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的法规制度,有相关诉求请及时联系医院人事科,医院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或可拨打0379-68823837会有工作人员为您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卫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宜阳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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