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物业咨询后,被告知需要缴纳一年物业费才能收房,请问有依据吗?合理吗?到现在为止也没有通知集中收房,集中办理房产证的事情。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7-09 17:11: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预收物业费,但预收的期限和金额应当遵循当地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孝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与物业沟通,网友如对于收费有异议,可在集中收房时与物业进行协商。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