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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老城区翠云社区不作为

    本来是一项惠民工程,但是到了翠云社区这里成了一种刁难,办个70元/月的社保补助,非要我们到原来的社区开个证明,证明我们发到了几月份,怕我们冒领了月。这个证明是谁规定的,是必须的吗?发放这笔款时,看不到上次发到几月了吗?

    网友866845 2024-07-04 评论0 浏览1181 编号 20240704102502902 [老城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7-05 16:07: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翠云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颁布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保的办理规定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的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方面的内容。社区相关证明属于个人社保关系转移、核定的必要流程,诉求人可向民政窗口咨询所需材料,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社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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