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6-24 09:50:13
网友您好:
接诉求后,我局工作人员已抓紧联系开发单位和诉求人,经查诉求人所购房屋已办理竣工验收,诉求人未收房和收取钥匙,目前,我局工作人员正协调开发单位、物业方和诉求人按照竣工验收备案时间收取物业费用和验房收房相关事宜。根据《洛阳市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经查,该小区物业费费用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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