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在2021年九月下旬的时候,鸣皋镇派出所来了两个人让我在土地流转中签字,我不同意。他们身穿正式民警服装,强迫要求我在土地流转中签字转让。我顶住了压力没有签。按照中央规定,民警在农民土地流通环节不允许干预农民的个人行为。这明显是违背精神与背离民警职责的。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6-15 10:22:22
网友您好:我局鸣皋派出所民警与鸣皋镇郭村村支书刘某杰联系,支书称韦某群一直占用村集体土地在2021年时按照三清两建要求回收土地,当时韦某群自愿退还土地并签字,签字完毕后韦某群反悔声称自己不交土地了,鸣皋镇政府书记、派出所民警、村委干部找到韦某群询问其为何出尔反尔又不上交土地了,其无理取闹称就是不愿意交,不想交了,不存在民警强迫其签字情况,民警是在其签字反悔后找到的他,关于韦某群相关资料,鸣皋镇纪委有一份详细资料,包含当时工作的照片、三委会议记录、韦红群笔录等等。伊川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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