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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24年5月新增一名参保人员,该参保人员5月份社保费用已在上家单位缴纳过,添加到我单位后又重复出了5月份缴费计划,去社保办理撤销计划,社保工作人员说去税务办理,税务工作人员说去社保办理,来回跑了两天最后还是没办成,现在也没人给一个准确的办理方法,想请问下这个业务到底是在哪办理?
办理 参保 税务 单位 计划 撤销 工作人员 上家 人员 保障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29 18:06:35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2024年4月1日起,社保费征收计划由税务部门制定,社保部门系统看不到任何征缴计划,所以需要撤销计划的请与税务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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