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我于2023年4月从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离职。在我任职期间,该公司未能及时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共计欠缴4个月。至今为止,该公司尚未对欠缴的费用进行清缴。 我的诉求: 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监督其尽快补齐我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部分(当时已从我的工资中扣除)。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在洛宁县参保,若有问题请您联系洛宁社保中心,电话:0379-66231622。希望您反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洛宁社保中心回答他们只有跟催业务,没有让企业实缴的权利!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5-01 09:12:46
网友您好:
从2017年元月起,社保费征收主体为税务部门,社保中心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诉求人反映单位拖欠社保费,社保部门多次向该企业进行催缴,该企业表示由于经营困难,暂时还不能按时缴费。诉求人可以直接向企业部门反映为其补缴社保费,反映无果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洛宁县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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