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涧西区珠江路168号珠江南路商业街13号楼业主。今天小区门口张贴有城市管理局违建通知书。该通知书认为:小区大门和车子棚属于违建。试问理由何在?该小区是老旧小区,2003年交房,当时门卫室在原周山路上,且有二层门面房,门卫室在二层门面房西侧。后因原兴隆小学改建,拆除小区南二层门面房和门卫室,将小区大门往东移动10米左右,已经侵占本小区领地一次,原车子棚也重建,即为现车子棚。该小区建成交付时,小区北边为原兴隆小学教学楼,所以,小区大门在原周山路上,名正言顺,不可能存在违建情况。现在原兴隆小学地块改为建房用地,为了扩张领土,竟然认为存在20多年的小区大门和车子棚为违建,荒谬之极!况且出具的规划图是2024年1月12日,难道原有小区的已有规划红线还可以如此修改?这符合道理和先后原则的客观事实吗?新的建设项目可以吞没原有已存在得事实规划吗?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2-26 10: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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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珠江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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