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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栾川县政府早有规定,县城自建房不能超过4层,现反馈栾川县耕莘街道东路社区好市多超市楼后,村民自建房不顾政府规章制度,新建房屋已超过四层,目前在加盖五层,诉求拆除超高部分,谢谢
栾川县 耕莘 自建房 超高 街道 加盖 规章制度 建房 政府 超过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3-11-06 09:12:54
网民您好:经查,该工地位于城关镇耕莘东路社区二组,户主郭某建房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楼顶超建部分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如有其他诉求请及时向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联系电话:0379-66876322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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