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25 09: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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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适用范围: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从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指南:https://zfgjj.ly.gov.cn/ywzn/gjyw/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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